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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男孩买文具被疑偷窃

时间:2014-8-2 11:09:51  作者:爱文具  来源:网络转载  查看:46  评论:0
内容摘要: “这家超市也太过分了,把一个小孩的照片贴在柜台里,说人家是‘小偷’,贴了快一年时间了。就算是孩子真的偷了东西,超市的做法也不对啊!”16日,读者刘女士给“烟台民意通”打来电话,并希望店家能主动改正,立即撤掉照片。  “小偷”照片...
  “这家超市也太过分了,把一个小孩的照片贴在柜台里,说人家是‘小偷’,贴了快一年时间了。就算是孩子真的偷了东西,超市的做法也不对啊!”16日,读者刘女士给“烟台民意通”打来电话,并希望店家能主动改正,立即撤掉照片 松下传真机
  “小偷”照片贴进柜台按照刘女士的提示,记者来到十中附近的一家学生用品超市。在超市的门口记者看到,“店内有监控”、“偷一罚十”等白纸黑字告示赫然在目。走进超市,2排开放式货架上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笔、本等学习用品,密密匝匝,琳琅满目,不少大人、孩子在认真地挑选着文具 网络传真机
  在紧挨收银台的一节柜台里,记者找到了“小偷”的照片,上面写有“这是小偷”字样。“小偷”是一名七八岁的小男孩,背着上学的大书包,低头站立在该店的中央,身穿短袖衣裤。记者问,相片上是谁?售货员回答:“是小偷。我们拍到的。联想复印机
  给孩子改正机会“这是为了震慑那些小偷小摸。”店里一名售货员表示,周围都是学校,一放学店里经常挤满了学生,地方又太小,有监控也看不过来,放照片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兄弟传真机
  刘女士说:“从小孩的衣着看,应该是去年夏天拍摄的,一直挂到现在。周围有十中和南山路小学,就算是孩子真的偷了,孩子这么小,应该给他一个改正的机会,这样做不是把孩子毁了吗?”
  从店里出来的市民也表示,就算这孩子确实偷过东西,超市也不能孩子把照片公开。一贴就是好几个月,超市这样随便张贴照片,会不会侵犯小孩的肖像权?
  “超市的做法不仅不人性,而且是典型的侵犯人权的违法行为。”开发区金桥派出所民警认为,超市对于偷窃行为首先应该报警,对于未成年人,警方要找到孩子的监护人,如孩子的家长或者老师知道后,应当对孩子进行批评教育,以后要严加看管。
  【律师说法】超市做法属违法对于超市的做法,西政律师事务所的杨美玲律师表示,如果小男孩真的偷拿了文具,店家可以报警,由公安机关来界定是不是小偷,商家无权把孩子的过错行为用照片的形式进行公开,这样做会降低当事人的社会评价,涉嫌侵犯孩子的名誉权。因为即使小偷也有自己的“人格权”和“肖像权”等权利。
  另外,照片中的小孩是未成年人,超市却清晰地显示孩子的面容,而且写有“这是小偷”字眼,属侵害他人权利的行为。店家这种行为贬低、损害了孩子的人格尊严,还涉嫌违反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。孩子、家长可要求超市立即撤掉照片,停止侵权,赔礼道歉,甚至可以讨要赔偿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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